贵州校区
400-0851-002

中国音乐学院

中国音乐学院
本科招生简章
2018
学校简介
中国音乐学院于1964年建立。学校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以国学为根基,独具中国音乐教育和研究特色,培养中国音乐理论、中国音乐创作、中国音乐表演专门人才;以办学理念“承国学、扬国韵、育国器、强国音”为指导,倡导和建设“中国乐派”,是教育部“一流学科”建设学校、“全球音乐教育联盟”总部基地学校。素有“中国音乐家的摇篮”“中国音乐的殿堂”的美誉。
学校以一级学科音乐与舞蹈学为办学核心,是音乐表演艺术研究全国唯一博士培养单位;拥有音乐与舞蹈学博士、硕士、学士学位和艺术硕士(MFA)授予权,建有“音乐与舞蹈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是“接受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院校”“中国乐派”高精尖创新中心学校。专业分布为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表演三大类,设有音乐学系、作曲系、声乐歌剧系、中国器乐系、音乐教育系、钢琴系、艺术管理系、指挥系、管弦系、音乐科技系、社会科学部等11个教学单位,另设有中国乐派高精尖创新中心、研究生院、继续教育学院、考级艺术中心和附属中学,形成了以中国音乐理论、中国音乐创作、中国音乐表演为一体多层次教学体系。
学校名师荟萃,教学、科研力量雄厚,各学科均处于全国领先水平。由国家高校教学名师、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
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北京市高校教学名师等构成的众多人才储备,为国家级“教学团队”、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教育部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北京市重点学科、承担国家级重点科研项目等建设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支撑。截至2016年,共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及国家级艺术奖212项。
建校以来,学校凝聚和培养了众多在业内外有重要影响力的音乐名师和人才,向海内外输送各专业优秀毕业生近万名。坚持开放办学方针,与三十一所世界一流大学建立战略合作关系,为促进中外音乐文化交流,为中国音乐的继承、发展和弘扬做出重要贡献。
学校推进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学科发展、教育教学管理、人才培养质量、师资队伍结构、校园综合治理的改革创新;不忘本来、吸收外来、面向未来;探索独立自主的中国音乐教育体系,引领世界音乐教育的前进方向,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世界一流高等音乐学府。
1
目 录
一、招生专业、学制、计划 1
二、报考须知 3
三、专业考试 4四、文化课考试及志愿填报 5五、录取 5六、学费、助学贷款、奖学金及就业 6七、有关说明 7八、华侨、港澳台地区考生报考须知 7九、专业考试要求及内容 10
十、视唱练耳考试大纲 27
十一、基本乐理考试大纲 30十二、指挥系双钢琴乐谱资料目录 32
1
一、招生专业、学制、计划
院校名称:中国音乐学院 院校代码:10046
办学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翔路1号 邮政编码:100101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艺术院校 办学类型:全日制
主管部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办学层次:本科
我校面向全国招生,计划招收本科生315名,不编制分省计划,文理兼招。各招考方向计划如下:
系别
专业(招考方向)
学制
招生计划
音乐学系
音乐学(音乐学理论方向)
五年
15
音乐科技系
音乐学(音乐声学/乐器学/录音与扩声方向)
四年
12
音乐学(电子音乐创作与技术方向)
五年
3
音乐教育系
音乐学(音乐教育方向)1
四年
36
艺术管理系
音乐学(音乐管理方向)
四年
25
作曲系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2
五年
20
声乐歌剧系
音乐表演(演唱-民族唱法方向)
五年
30
音乐表演(演唱-美声唱法方向)
五年
30
国乐系
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方向)3
四年
62
钢琴系
音乐表演(钢琴方向)
四年
15
音乐表演(电子管风琴方向)
四年
2
管弦系
音乐表演(管弦乐器演奏方向)4
四年
60
指挥系
音乐表演(指挥方向)5
五年
5
(在各系招生计划数范围内,如录取时系内出现剩余计划,经学校本科招生委员会批准,按照《中国音乐学院本科招生考试若干规定》(2018年)文件相关规定进行调剂。)
注:
1.音乐教育招考方向招生计划分配如下:
招考方向
招生计划
音乐教育-声乐特长
18
音乐教育-钢琴特长
18
2
2.按照《中国音乐学院本科招生“系主任负责制”工作方案》,作曲系试行“系主任负责制”招生办法,具体要求见《中国音乐学院本科招生“系主任负责制”实施办法》。
3.中国乐器演奏招考方向招生计划分配如下:
乐器名称
招生计划
竹笛
4
打击乐
4
管子/唢呐
3

3
二胡
16
板胡
3
琵琶
8
三弦
3
阮/柳琴
3
古筝
7
扬琴
5
古琴
2
箜篌
1
4.管弦乐器演奏招考方向招生计划分配如下:
乐器名称
招生计划
小提琴
12
中提琴
6
大提琴
6
低音提琴
5
竖琴
2
长笛
5
双簧管
3
单簧管
3
巴松
3
萨克斯管
2
小号
3
圆号
3
长号
3
大号
1
打击乐
3
5.按照《中国音乐学院本科招生“系主任负责制”工作方案》,指挥系试行“系主任负责制”招生办法,具体要求见《中国音乐学院本科招生“系主任负责制”实施办法》。
3
二、报考须知
(一)报名条件
1.符合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2018年艺术类高考报考条件。
2.凡考生报考方向涉及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相应艺术类专业统考科目的(考生必须提前了解当地高招部门对我校招考方向的省统考要求),考生须获得省(市、自治区)级统考相应专业合格证书或省级统考合格;省级统考未涉及的专业,考生可直接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
(二)报名办法
我校实行网上报名及缴费(一、二、三试),不受理函报与现场报名。逾期不得补报。
网上报名时间:
2018年1月22日——2018年1月28日
报名系统网址:
http://zhaosheng.ccmusic.edu.cn
网上报名咨询邮箱:
ccmzhaosheng@126.com
本科招生信息网(考生可查看报考常见问题等信息):
http://www.ccmusic.edu.cn/subsite/bkzs/
收费标准:
按招考方向收取,一试报名考试费100元,考生须提前准备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联卡。
注意事项:
1.考生报考我校只能填报一个招考方向。
2.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提前了解生源所在地高招部门对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工作的具体要求,以免影响考试、录取。
3.考生进行网上报名前,务必认真阅读《中国音乐学院2018年本科招生简章》,按网上报名说明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考信息。网上报名过程中,考生须仔细阅读系统内各提示信息,认真如实填写,慎重执行“确认、提交”等操作,一旦提交成功,报考信息不得更改。不按要求报名、误填、错填报考信息或填报虚假信息、未完成网上缴费、未取得专业考试准考证等导致不能参加考试或影响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考生网上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规格要求见系统内提示):
4
(1)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电子照片(黑白、彩色均可);
(2)本人二代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在一张图片上);
(3)凡生源所在地涉及艺术类专业统考的考生,必须上传艺术类专业省统考合格证或报考证(电子版)。
5.考生报名缴费成功后,自行打印“一试考试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
6.考生所交作品、文章等材料和考试费等,不论参加考试与否,均不予退还。
三、专业考试
(一)专业考试时间
2018年2月25日——2018年3月8日
(二)专业考试地点
中国音乐学院校内
(三)专业考试注意事项
1.各招考方向考试名单、考试顺序和各科目考试日程等相关信息将在学校内及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布。如有变化,以招办公告为准,请考生密切注意招办公告。
2.各招考方向一试考试安排,于2018年2月24日12点后在本科招生信息网及校内公布。各招考方向二试、三试考试安排,以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告及校内公告为准。
3.进入二、三试的考生,须根据招办通知时间,缴纳专业考试费160元(演唱-民族唱法、演唱-美声唱法招考方向,专业二、三试分别缴纳80元),考生可现场缴费,也可登陆网上报名系统缴费。缴费成功后,考生须再次打印相应阶段考试准考证,凭准考证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相应阶段考试。
4.2018年4月中旬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将以EMS特快专递形式寄出,考生届时也可登陆本科招生信息网查询专业考试结果。
5.我校本科招生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的组成部分,凡在考试中有作弊行为的考生,包括伪造骗取报名资格等情况,将取消报名和录取资格,同时通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取消该生当年高考报名和录取资格。发现存在组织作弊、买卖
5
作弊设备、买卖考题、替考等作弊以及帮助作弊等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照有关法律处理。
四、文化课考试及志愿填报
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须参加2018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高考)。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方可填报我校相应招考方向志愿。考生在填报高考志愿时,我校的“院校代码”及所报“专业代码”以考生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相关问题可向生源所在地高招部门咨询。
五、录取
(一)录取原则
专业考试合格且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达到我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专业考试排名顺序依次录取。其中,报考音乐管理招考方向的考生,高考外语科目成绩不得低于90分(150分制)。
(二)录取控制分数线划定办法
1.音乐学(音乐学理论方向、音乐教育方向、音乐声学/乐器学/录音与扩声方向、电子音乐创作与技术方向):录取控制分数线参照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普通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且不低于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艺术类同科类本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划定。
2.音乐学(音乐管理方向):录取控制分数线参照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普通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80%,且不低于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普通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划定。
3.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参照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普通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且不低于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艺术类同科类本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划定。
4.音乐表演(指挥方向):录取控制分数线参照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普通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0%,且不低于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艺术类同科类本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划定。
6
5.音乐表演(演唱-民族唱法方向、演唱-美声唱法方向、中国乐器演奏方向、钢琴方向、电子管风琴方向、管弦乐器演奏方向):录取控制分数线参照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艺术类同科类本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划定。
6.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普通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参照自主招生控制分数线或自主招生录取参考线划定,普通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参照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划定。对于艺术类考生无文理分科的省份,参考较低科类分数线执行。对于艺术类考生文化课成绩满分与普通类考生文化课成绩满分不一致的省份,进行折算比较。海南省考生高考成绩按照标准分计算。
(三)我校于2018年7月20日后在本科招生信息网上公布2018年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同时提供录取结果查询。
(四)录取通知书(含银行卡、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等)于2018年8月初以EMS特快专递形式寄出。
(五)考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须了解本省(市)考生档案(含高考文字档案、中学学籍档案、在职人员人事档案等)递送办法。凡规定由本人自带的,考生凭录取通知书自行联系本人档案所在部门领取档案,新生入学报到时交学生处。
(六)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六、学费、助学贷款、奖学金及就业
(一)学费标准
音乐学专业、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每学年8000元,音乐表演专业每学年10000元。根据学校规定和安排,入住1号学生公寓的学生住宿费每学年750元,入住2号学生公寓的学生住宿费每学年900元(如遇调整,按当年批复标准执行)。北京生源一律走读。
(二)奖学金及困难学生助学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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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将根据国家的有关资助政策实行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助学金、勤工俭学等方式解决困难学生学习困难。按照国家助学贷款的相关规定,每年最高额度不超过6000元。学生原则上在生源地贷款。
(三)学生毕业后,根据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就业。
七、有关说明
(一)考生可依据我校相关规定,在专业考试期间,凭准考证免费进入我校琴房练习。具体见琴房门口公告。
(二)考生考试期间食宿、旅费自理。
(三)声乐歌剧系新生入学后进行声带检查。
(四)学生入学后使用的乐器(除钢琴、大件打击乐器外)原则上由学生自备。
八、华侨、港澳台地区考生报考须知
(一)报名条件
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相当于中学六年级)并符合下列报名条件之一的,方可报名:
1.港澳地区考生,持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2.港澳地区考生,持香港或澳门非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3.台湾地区考生,具有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4.华侨考生必须是取得外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且最近四年(截至报名时间结束止)之内有在国外实际居住2年以上的记录(一年中在国外居住满9个月即按一年计算,无须连续居住。年的计算规则为:自然年,或每年报名时间截止日的过去一年。两年中累计住满18个月不可直接视作两年计算,需每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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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独计算。出国留学和因公出国工作不能视为定居)。报名时考生本人须持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取得在外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的公证书或认证书(中文或英文)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参加报名。华侨考生须在上海、福建或广州报考点报名考试,北京和港澳地区报考点不受理华侨考生报考。
考生所持证件必须在有效期限之内。
(二)报名办法
我校实行网上报名及缴费(一、二、三试),不受理函报与现场报名。逾期不得补报。
网上报名时间:
2018年1月22日——2018年1月28日
报名系统网址:
http://zhaosheng.ccmusic.edu.cn
网上报名咨询邮箱:
ccmzhaosheng@126.com
本科招生信息网(考生可查看报考常见问题等信息):
http://www.ccmusic.edu.cn/subsite/bkzs/
收费标准:
按招考方向收取,一试报名考试费100元,考生须提前准备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联卡。
注意事项:
1.考生报考我校只能填报一个招考方向。
2.考生进行网上报名前,务必认真阅读《中国音乐学院2018年本科招生简章》,按网上报名说明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考信息。网上报名过程中,考生须仔细阅读系统内各提示信息,认真如实填写,慎重执行“确认、提交”等操作,一旦提交成功,报考信息不得更改。不按要求报名、误填、错填报考信息或填报虚假信息、未完成网上缴费、未取得专业考试准考证等导致不能参加考试或影响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网上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规格要求见系统内提示):
(1)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电子照片(黑白、彩色均可);
(2)本人身份证件扫描件(正、反面在一张图片上);
(3)台湾地区考生上传学测成绩单及报名序号(电子版)。
4.考生报名缴费成功后,自行打印“一试考试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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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考生所交作品、文章等材料和考试费等,不论参加考试与否,均不予退还。
6.如需发票,可携带准考证到我校财务部门开具。
(三)专业考试
华侨、港澳台地区考生均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考试各项要求同大陆学生。
(四)文化课考试
专业考试合格的华侨、港澳台地区考生,须按照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的相关规定,参加联合招生考试。考生可登录联招办网站(http://www.ecogd.edu.cn)查看招生简章并进行报名。
专业考试合格的台湾地区考生可使用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简称学测)成绩(达到均标级以上)向我校申请就读,相关材料须在2018年4月30日前寄到招生办公室,为防止邮寄的申请材料丢失,请选择EMS特快专递方式邮寄(其他公司的快递方式恕不接收)。材料包括:
1.就读申请书(须考生本人手写);
2.学测成绩单(复印件);
3.考生报名序号。
材料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翔路1号中国音乐学院,收件人: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00101,电话:010-64887367,信封上须注明“就读申请”。所有材料须密封。
(五)录取
录取原则、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划定办法等有关要求同大陆学生。使用学测成绩申请就读的台湾地区考生,我校将报送相关信息至教育部考试中心,由其确认信息。
(六)学费及住宿
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学费、住宿费标准等同大陆学生。学生可提出书面申请入住来华留学生公寓,我校视房源情况安排住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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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考试要求及内容
音乐学理论
专业要求:
考生应掌握乐理基本知识和视唱练耳技能;能演奏钢琴或其他一种中外乐器;掌握中国传统音乐和中西音乐史的基本知识,具备较好的文字写作能力。
考试安排
考试科目
考试要求及内容
一 试
音乐学技能和口试
1.演奏钢琴或其他乐器(考场备有钢琴,其他乐器自备),自选曲目1首(练习曲、乐曲均可)
2.现场抽条模唱音乐作品1段(抽2选1)
3.音乐常识问答(2道)
二 试
音乐学命题写作
议论文体,不少于1500字,时间2.5小时
三 试
音乐基础知识
视唱练耳与基本乐理(考试要求见《视唱练耳考试大纲》《基本乐理考试大纲》)
参考书目:
1.《中国传统音乐基础知识100问》,姚艺君、李月红、桑海波、陈爽、赵晓楠编著,人民音乐出版社,2011年版
2.《中国音乐通史简编(修订版)》,孙继南主编,山东教育出版社,2012年版
3.《西方音乐史教程》,李秀军著,上海音乐出版社,2013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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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声学/乐器学/录音与扩声
专业要求:
考生应兼备音乐与科技素养,动手能力较强,具有创新意识。考生应掌握乐器与音乐声学一般性常识;具备命题写作能力;对音乐音响具备较敏锐感受能力;至少能演奏一种乐器并达到中等水平;能较为熟练掌握乐理基本知识和视唱练耳技能。
考试安排
考试科目
考试要求及内容
一 试
乐器与音乐声学基础/命题写作
1.乐器与音乐声学常识(笔试:题型为选择填空),时间2小时
2.命题写作,字数1000-1200字,时间2小时
二 试
音乐综合素质
1.音乐与音响分析(考察学生综合听觉能力),时间2小时
2.演奏钢琴或其他乐器(考场备有钢琴,其他乐器自备),自选曲目2首(练习曲、乐曲均可),现场抽选其中1首演奏,时间8分钟以内。如有其他才艺展示,时间5分钟以内
3.就一试中的命题写作内容回答相关提问,时间10分钟以内
4.现场按图组装乐器或音乐装置,时间15分钟
三 试
音乐基础知识
视唱练耳与基本乐理(考试要求见《视唱练耳考试大纲》《基本乐理考试大纲》)
参考书目:
《音的历程——现代音乐声学导论》,韩宝强著,人民音乐出版社,20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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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音乐创作与技术
专业要求:
考生应兼备音乐与科技素养,动手能力较强,具有创新意识。考生应掌握乐器与音乐声学一般性常识;具备一定歌曲或器乐曲创作能力;对音乐音响具备较敏锐感受能力;至少能演奏一种乐器;能较为熟练掌握乐理基本知识和视唱练耳技能。
考试安排
考试科目
考试要求及内容
一 试
乐器与音乐声学基础/上机音乐创作
1.乐器与音乐声学常识(笔试:题型为选择填空),时间2小时
2.上机音乐创作。根据给定主题动机或旋律或文字或影视片段创作音乐,提交工程文件(MIDI格式1)及作品简介(TXT文本格式),时间3小时
二 试
音乐综合素质
1.音乐听辨制作。上机听辨并记录指定乐曲,按要求用MIDI格式1制作出所听乐曲,并提交工程文件,时间3小时
2.演奏钢琴或其他乐器(考场备有钢琴,其他乐器自备),自选曲目2首(练习曲、乐曲均可),现场抽选其中1首演奏,亦可自弹自唱,时间8分钟以内。如有其他才艺展示,时间5分钟以内
3.就一试中上机创作的音乐作品回答相关提问,时间10分钟以内
4.现场按图组装乐器或音乐装置,时间15分钟
三 试
音乐基础知识
视唱练耳与基本乐理(考试要求见《视唱练耳考试大纲》《基本乐理考试大纲》)
注:
1.上机软硬件配置
硬件:键盘、音源(YAMAHA S03 XG标准)
音序软件:Cubase、Nuendo、Sonar任选
2.参考书目
《音的历程——现代音乐声学导论》,韩宝强著,人民音乐出版社,2016年
《MIDI全攻略——技术理论与实践》,程伊兵著,金版电子出版公司,200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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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教育-声乐特长
专业要求:
考生应掌握声乐、钢琴或其他综合技能;掌握乐理基本知识和视唱练耳技能;具备一定的音乐知识及较高的文化素质。考生须按考试科目要求,填报一试、二试曲目。一、二试曲目不得重复,报名完成后不得更改。
考试安排
考试科目
考试要求及内容
一 试
声乐
声乐作品1首
钢琴
钢琴练习曲1首(车尔尼849或以上程度)
二 试
声乐
声乐作品2首
钢琴及综合技能
1.钢琴乐曲1首(车尔尼849或以上程度)
2.综合技能(包括:其他乐器演奏技能、语言技能、形体技能等)
三 试
音乐基础知识
视唱练耳与基本乐理(考试要求见《视唱练耳考试大纲》《基本乐理考试大纲》)
考试注意事项:
1.音乐教育-声乐特长招考方向的一试及二试,考生必须提前候场,并按抽签号次序进行考试。任何原因过号取消考试资格。
2.音乐教育-声乐特长招考方向考场不设伴奏人员。考生可自带伴奏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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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教育-钢琴特长
专业要求:
考生应掌握声乐、钢琴或其他综合技能;掌握乐理基本知识和视唱练耳技能;具备一定的音乐知识及较高的文化素质。考生须按考试科目要求,填报一试、二试曲目。一、二试曲目不得重复,报名完成后不得更改。
考试安排
考试科目
考试要求及内容
一 试
钢琴
钢琴练习曲1首(车尔尼740或以上程度)
声乐
声乐作品1首
二 试
钢琴
钢琴作品2首(合计演奏时间不超过10分钟)
1.奏鸣曲快板乐章1首(不演奏再现部)
2.乐曲1首
声乐及综合技能
1.声乐作品1首
2.综合技能(包括:其他乐器演奏技能、语言技能、形体技能等)
三 试
音乐基础知识
视唱练耳与基本乐理(考试要求见《视唱练耳考试大纲》《基本乐理考试大纲》)
考试注意事项:
1.音乐教育-钢琴特长招考方向的一试及二试,考生必须提前候场,并按抽签号次序进行考试。任何原因过号取消考试资格。
2.音乐教育-钢琴特长招考方向考场不设伴奏人员。考生可自带伴奏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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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管理
专业要求:
考生须具备较高的综合素质和良好的写作能力,掌握一定的声乐演唱或器乐演奏技能。
考试安排
考试科目
考试要求及内容
一 试
文化综合素质
语文、数学综合试卷(内容限中学语文、数学教材),时间3小时
二 试
命题写作
不少于1600字,时间3小时
三 试
专业综合素质
1.演唱歌曲或演奏乐器(考场备有钢琴,其他乐器自备),自选曲目2首(合计演唱、演奏时间不超过10分钟)
2.音乐作品理解(听辩)
3.专业素质考查(口试)
考试注意事项:
音乐管理招考方向考场备有钢琴伴奏人员(考生自带五线谱歌谱,也可自带钢琴伴奏,或自备伴奏音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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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专业要求:
考生应具有使用五线谱创作带钢琴伴奏的声乐作品和多声部器乐作品的能力;能够掌握和声学、乐理、视唱练耳方面的基础知识;演奏钢琴应达到车尔尼740或以上水平。
考试安排
考试科目
考试要求及内容
一 试
作曲
1.声乐作曲
2.器乐作曲
和声写作
近关系转调以内及和弦外音技术
二 试
音乐综合素质
1.演奏钢琴或其他乐器(考场备有钢琴,其他乐器自备),练习曲、乐曲各1首
2.钢琴即兴作曲(现场提供动机)
3.音乐作品听辨(现场听作品,答题)
4.演唱民歌、戏曲或说唱选段2首
5.就考生提交的作品回答相关提问
三 试
音乐基础知识
视唱练耳与基本乐理(考试要求见《视唱练耳考试大纲》《基本乐理考试大纲》)
考试注意事项:
报考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的考生,在二试考试时须提交本人多声部声乐和器乐作品2—3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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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唱-民族唱法
专业要求:
考生应能完整地演唱简章要求的声乐曲目,并有一定的表现力;嗓音条件、发声器官符合声乐学习要求;身材匀称、五官端正;口齿清楚、普通话较好并具有一定的表演素质;掌握乐理基本知识和视唱练耳技能。考生应在报名时填报声乐歌曲曲目4首。4首作品分别在一试演唱1首、二试演唱1首、三试演唱2首,不能重复。考生须认真按照考试要求填报曲目,不允许临时更换曲目。
考试安排
考试科目
考试要求及内容
一 试
演唱歌曲
自选作品1首
二 试
演唱歌曲
中国声乐作品1首
三 试
演唱歌曲
1.传统民歌或改编民歌作品1首
2.中国声乐作品1首
音乐基础知识
视唱练耳与基本乐理(考试要求见《视唱练耳考试大纲》《基本乐理考试大纲》)
考试注意事项:
1.演唱-民族唱法招考方向的各试演唱歌曲科目考试,考生必须提前候场,并按抽签号次序进行考试。任何原因过号取消考试资格。
2.演唱-民族唱法招考方向考场原则上由考生自带钢琴伴奏。一试时,考场备有钢琴伴奏人员(考生须自带五线谱歌谱);二试交费时,考生可向我校钢琴系钢琴伴奏教研室提出伴奏需求,由钢琴系钢琴伴奏教研室协助安排(考场不再备有钢琴伴奏人员)。
3.考生参加一试、二试考试时,提倡素颜、穿生活装。考生参加三试演唱歌曲科目考试时,提倡化妆、穿演出服。
18
演唱-美声唱法
专业要求:
考生应能完整地演唱简章要求的声乐曲目,并有一定的表现力;嗓音条件、发声器官符合声乐学习要求;身材匀称、五官端正;口齿清楚、普通话较好并具有一定的表演素质;掌握乐理基本知识和视唱练耳技能。考生应在报名时填报应试曲目4首,其中2首中国声乐作品,2首外国声乐作品(用原文演唱,歌剧咏叹调用原调演唱)。4首作品分别在一试演唱1首、二试演唱1首、三试演唱2首,不能重复。考生须认真按照考试要求填报曲目,不允许临时更换曲目。
考试安排
考试科目
考试要求及内容
一 试
演唱歌曲
自选作品1首
二 试
演唱歌曲
自选作品1首
三 试
演唱歌曲
1.中国声乐作品1首
2.外国声乐作品1首
表演
1.朗诵诗歌、散文或寓言一段(须背诵)
2.表演
3.舞蹈
以上3项须考生自己准备
音乐基础知识
视唱练耳与基本乐理(考试要求见《视唱练耳考试大纲》《基本乐理考试大纲》)
考试注意事项:
1.演唱-美声唱法招考方向的各试演唱歌曲科目及表演科目考试,考生必须提前候场,并按抽签号次序进行考试。任何原因过号取消考试资格。
2.演唱-美声唱法招考方向考场原则上由考生自带钢琴伴奏。一试时,考场备有钢琴伴奏人员(考生须自带五线谱歌谱);二试交费时,考生可向我校钢琴系钢琴伴奏教研室提出伴奏需求,由钢琴系钢琴伴奏教研室协助安排(考场不再备有钢琴伴奏人员)。
3.考生参加一试、二试考试时,提倡素颜、穿生活装。考生参加三试演唱歌曲科目考试时,提倡化妆、穿演出服。
19
中国乐器演奏
专业要求:
考生应较好地掌握应试曲目的演奏风格和技巧,演奏方法基本正确,对音乐作品有较准确的诠释能力;掌握乐理基本知识、视唱练耳和视奏技能;身体条件符合所学乐器的要求。
考试安排
考试科目
考试要求及内容
一 试
乐器演奏
考生应在报名时填报应试曲目至少3首,一试时从中自选演奏2首(合计演奏时间一般不超过8分钟)
打击乐器考生:应在中国大鼓、排鼓、小军鼓、键盘打击乐四种乐器中,演奏不少于其中三种,曲目自选3首
二 试
乐器演奏
1.演奏曲目2首(可重复一试曲目1首,含演奏视奏时间一般不超过10分钟)
打击乐器考生:应在中国大鼓、排鼓、小军鼓、键盘打击乐四种乐器中,演奏不少于其中三种(包含一试未演奏乐器);曲目自选3首(可重复一试曲目1首)。鼓励考生将定音鼓、板鼓、手鼓或组合打击乐器作为考试项目
2.视奏1条(五线谱两个升降号之内)
三 试
音乐基础知识
视唱练耳与基本乐理(考试要求见《视唱练耳考试大纲》《基本乐理考试大纲》)
考试注意事项:
1.中国乐器演奏招考方向的一试及二试,考生必须提前候场,并按抽签号次序进行考试。任何原因过号取消考试资格。
2.考生须严格按照考试要求填报曲目。若未按要求填报曲目,取消考试资格。若考试现场演奏曲目与报名曲目不一致,取消考试资格。
3.中国乐器演奏招考方向考场不设伴奏人员。二试时考生可自带伴奏人员。
20
钢琴
专业要求:
考生的钢琴演奏经过系统的演奏技能训练,有一定的音乐素养,对音乐作品有较准确的诠释能力;掌握乐理基本知识、视唱练耳技能,具备专业学习钢琴演奏的身体条件。
考试安排
考试科目
考试要求及内容
一 试
钢琴演奏
1.巴赫十二平均律1首(只演奏赋格)
2.演奏技术性快速练习曲2首(2首练习曲连续弹奏,其中1首必须选自肖邦练习曲Op.10或Op.25,另1首任选)
二 试
钢琴演奏
1.演奏选自海顿、莫扎特或贝多芬(限Op.2—Op.22)的古典奏鸣曲快板乐章1首
2.演奏外国乐曲1首
三 试
音乐基础知识
视唱练耳与基本乐理(考试要求见《视唱练耳考试大纲》《基本乐理考试大纲》)
考试注意事项:
1.钢琴招考方向的一试及二试,考生必须提前候场,并按抽签号次序进行考试。任何原因过号取消考试资格。
2.考生应在报名时填报应试曲目5首,一、二试曲目不得重复,背谱演奏。
3.考生考试现场演奏的曲目原则上需与报名曲目一致。若考试现场演奏曲目与报名曲目不一致,但符合考试要求及内容,不影响成绩;若不符合考试要求及内容,取消考试资格。
4.二试合计演奏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0分钟。超出20分钟,评委有权打断,但不影响成绩。
21
电子管风琴
专业要求:
考生的电子管风琴演奏经过系统的演奏技能训练,有一定的音乐素养,对音乐作品有较准确的诠释能力;掌握乐理基本知识、视唱练耳技能,具备专业学习电子管风琴演奏的身体条件。
考试安排
考试科目
考试要求及内容
一 试
电子管风琴演奏
1.巴洛克时期古典管风琴作品1首
注1:必须仅选用管风琴音色
注2:演奏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0分钟。多乐章作品可在所限时间范围内,任意选择1个乐章或1个以上乐章
2.管弦乐作品1首(演奏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0分钟)
二 试
电子管风琴演奏
1.新谱视奏(在考试现场限时2分钟给题看谱,然后进行演奏)
2.演奏2首乐曲(2首作品合计演奏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5分钟,风格不限)
三 试
音乐基础知识
视唱练耳与基本乐理(考试要求见《视唱练耳考试大纲》《基本乐理考试大纲》)
考试注意事项:
1.电子管风琴招考方向的一试及二试,考生必须提前候场,并按抽签号次序进行考试。任何原因过号取消考试资格。
2.考生应在报名时填报应试曲目4首,一、二试曲目不得重复,背谱演奏。
3.考场提供的电子管风琴型号为:YAMAHA02C和ROLAND380。其他型号需自备。
4.考生考试现场演奏的曲目原则上需与报名曲目一致。若考试现场演奏曲目与报名曲目不一致,但符合考试要求及内容,不影响成绩;若不符合考试要求及内容,取消考试资格。
22
管弦乐器演奏
专业要求:
考生演奏方法基本正确;对音乐作品有较准确的诠释能力,具备良好的专业视奏能力;掌握视唱练耳和乐理基本知识;身体条件符合所学乐器的要求。鼓励考生背谱演奏。
注:一试合计演奏时间一般不超过8分钟;二试合计演奏时间一般不超过10分钟。
考试安排
考试科目
考试要求及内容
一 试
小提琴
1.音阶:三个八度单音音阶及琶音一条;三、六、八度双音音阶及分指八度、十度双音音阶各一条
2.练习曲:《克莱采尔》(含克莱采尔)程度以上练习曲一首
3.乐曲:技巧性中小型乐曲一首或《巴赫无伴奏奏鸣曲及组曲》一首
中提琴
1.音阶:三个八度单音音阶及琶音一条;三、六、八度双音音阶各一条
2.练习曲:《克莱采尔》(含克莱采尔)程度以上练习曲一首
3.乐曲:《巴赫无伴奏奏鸣曲及组曲》一首
大提琴
1.音阶:四个八度单音音阶及琶音一条;三、六、八度双音音阶各一条
2.练习曲一首
3.无伴奏乐曲或技巧性练习曲一首
低音提琴
1.一条三个八度大调音阶及琶音、分解和弦
2.一条三个八度旋律小调音阶及琶音、分解和弦
3.练习曲一首
4.无伴奏乐曲或技巧性练习曲一首
竖琴
1.自选大调或小调音阶及琶音各一条(四个八度)
2.自选练习曲两首
长笛
1.自选大调和小调音阶及琶音、三度模进各一条(用连音和吐音演奏)
23
2.自选练习曲两首(一首慢、一首快)
双簧管
1.自选大调或小调音阶及琶音、三度模进各一条(用连音和吐音演奏)
2.自选练习曲两首(一首慢、一首快)
单簧管
1.自选大调和小调音阶及琶音、三度模进各一条(用连音和吐音演奏)
2.自选一首慢速练习曲和一首古典时期协奏曲第一乐章(或一首快速练习曲)
巴松
1.自选大调和小调音阶及琶音、三度模进各一条(用连音和吐音演奏)
2.自选练习曲两首(一首慢、一首快)
萨克斯管
1.自选大调和小调音阶及琶音各一条(用连音和吐音演奏)
2.自选练习曲两首(一首慢、一首快)
圆号
1.自选大调和小调音阶及琶音各一条(用连音和吐音演奏)
2.自选练习曲两首(一首慢、一首快)
小号
1.自选大调和小调音阶及琶音各一条(用连音和吐音演奏)
2.自选练习曲两首(一首慢、一首快)
长号
1.自选大调和小调音阶及琶音各一条(用连音和吐音演奏)
2.自选练习曲两首(一首慢、一首快)
大号
1.自选大调和小调音阶及琶音各一条(用连音和吐音演奏)
2.自选练习曲两首(一首慢、一首快)
打击乐
1.马林巴或木琴:①自选大调和小调音阶及琶音各一条②自选练习曲一首(二槌)
2.小军鼓:①所有强弱的滚奏②自选练习曲两首
3.定音鼓:①调音②所有强弱的滚奏③自选练习曲一首
小提琴
1.练习曲:《帕克尼尼24首随想曲》其中一首(不得重复一试曲目)
2.协奏曲:协奏曲的第一乐章及华彩
24
二 试
中提琴
1.练习曲:《克莱采尔》(含克莱采尔)程度以上练习曲一首(不得重复一试曲目)
2.协奏曲:协奏曲的第一乐章及华彩
大提琴
1.协奏曲的第一乐章及华彩
2.中小型乐曲一首(也可选择协奏曲或奏鸣曲的一个乐章)
低音提琴
1.协奏曲或奏鸣曲一个乐章
2.中小型乐曲一首(也可选择协奏曲或奏鸣曲的一个乐章)
竖琴
1.协奏曲或奏鸣曲一个乐章
2.中小型乐曲一首(也可选择协奏曲或奏鸣曲的一个乐章)
长笛
协奏曲一首(第一乐章,或二、三乐章)或奏鸣曲一首(任选两个乐章)
双簧管
协奏曲一首(第一乐章,或二、三乐章)或奏鸣曲一首(任选两个乐章)
单簧管
协奏曲一首(第一乐章,或二、三乐章)或奏鸣曲一首(任选两个乐章)
巴松
协奏曲一首(第一乐章,或二、三乐章)或奏鸣曲一首(任选两个乐章)
萨克斯管
协奏曲一首(第一乐章,或二、三乐章)或奏鸣曲一首(任选两个乐章)
圆号
协奏曲一首(第一乐章,或二、三乐章)或奏鸣曲一首(任选两个乐章)
小号
协奏曲一首(第一乐章,或二、三乐章)或奏鸣曲一首(任选两个乐章)
长号
协奏曲一首(第一乐章,或二、三乐章)或奏鸣曲一首(任选两个乐章)
大号
协奏曲一首(第一乐章,或二、三乐章)或奏鸣曲一首(任选两个乐章)
25
打击乐
1.马林巴或木琴:自选乐曲一首(四槌)
2.小军鼓:自选乐曲或练习曲一首(练习曲不得重复一试曲目)
3.定音鼓:自选乐曲或练习曲一首(练习曲不得重复一试曲目)
三 试
音乐基础知识
视唱练耳与基本乐理(考试要求见《视唱练耳考试大纲》《基本乐理考试大纲》)
考试注意事项:
1.管弦乐器演奏招考方向的一试及二试,考生必须提前候场,并按抽签号次序进行考试。任何原因过号取消考试资格。
2.管弦乐器演奏招考方向考场不设伴奏人员。二试时考生可自带伴奏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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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挥
专业要求:
考生应掌握基础指挥技巧;具备较好的钢琴演奏能力和快速视奏能力;掌握基础音乐理论知识与视唱练耳技能,以及一定的基础和声学知识。
考试安排
考试科目
考试要求及内容
一 试
指挥与音乐综合素质
1. 演奏钢琴曲2首(复调乐曲1首,古典奏鸣曲快板乐章1首)
2. 演奏管弦乐器/民族管弦乐器作品或演唱歌剧咏叹调/艺术歌曲1首
3.指挥合唱作品(无伴奏合唱作品或乐队-合唱作品)或乐队作品(交响曲某一乐章或单乐章管弦乐作品)1首(须网上填报曲目名称)
二 试
和声写作
近关系转调以内及和弦外音技术(同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
三 试
音乐基础知识
视唱练耳与基本乐理(考试要求见《视唱练耳考试大纲》《基本乐理考试大纲》)
考试注意事项:
1.报考指挥招考方向的考生,报名时须填报考试曲目,考试曲目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参加考试。一试时须提交考试自选指挥曲目总谱8份与该作品音乐分析1份。
2.考生可自带钢琴演奏人员。如无自备钢琴演奏人员,可由考场提供。考生须自备所指挥作品的钢琴谱一式两份(如指挥系双钢琴乐谱资料有该曲目,则无需自备;不接受手抄谱)。考生须自备所演唱艺术歌曲或所演奏器乐作品钢琴伴奏谱一份。
27
中国音乐学院
2018年本科招生考试视唱练耳考试大纲
一、视唱练耳入学考试标准
中国音乐学院本科招生视唱练耳入学考试的标准,是根据不同系别、不同专业的特点而设定的。具体规定如下: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应达到A类程度。
音乐表演(钢琴方向)应达到B类程度。
音乐表演(电子管风琴方向)应达到B类程度。
音乐表演(指挥方向)应达到B类程度。
音乐学(音乐学理论方向)应达到C类程度。
音乐学(音乐声学/乐器学/录音与扩声方向)应达到C类程度。
音乐学(电子音乐制作与技术方向)应达到C类程度。
音乐学(音乐教育方向)应达到C类程度。
音乐表演(管弦乐器演奏方向)应达到C类程度。
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方向)拉弦、弹拨应达到C类程度,吹打应达到D类程度。
音乐表演(演唱-民族唱法方向)应达到D类程度。
音乐表演(演唱-美声唱法方向)应达到D类程度。
二、视唱练耳入学考试各类程度的具体内容与要求
中国音乐学院本科视唱练耳入学考试,是对考生的音乐基本素质与能力的测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以下是各类程度的具体内容与要求。
A类程度:
【笔试部分】(笔试内容均限定在三个升、降调号以内所有的调)
1.听辨与听写自然音程(单音程)。
2.听辨与听写增四、减五度,增二、减七度音程解决。
3.听辨与听写音程连接。
4.听辨与听写原转位四种三和弦、大小七和弦与小小七和弦。
5.听辨与听写包含正、副三和弦与属七和弦,以及大调下属七和弦的和弦连接。
28
6.听辨与听写单、复拍子的节奏组合,包含各种常用节奏、休止节奏、连音节奏与简单的连线节奏。
7.听辨与听写大小调式、五声性调式的单声部与二声部旋律,包含变化辅助音与调式交替。
【面试部分】(面试内容均限定在三个升、降调号以内所有的调)
新谱视唱两首,要求调性稳定、音准与节奏正确、划拍或击拍协调、读谱流畅,并具有良好的音乐表现力。
B类程度:
【笔试部分】(笔试内容均限定在两个升、降调号以内所有的调)
1. 听辨与听写自然音程(单音程)。
2. 听辨与听写增四、减五度音程解决。
3. 听辨与听写音程连接。
4. 听辨与听写原转位四种三和弦。
5. 听辨与听写包含正、副三和弦的和弦连接。
6. 听辨与听写2/4拍、3/4拍、4/4拍、3/8拍、6/8拍单声部节奏,包含各种常用节奏、休止节奏与连音节奏。
7. 听辨与听写大小调式、五声性调式的单声部旋律。
【面试部分】(面试内容均限定在两个升、降调号以内所有的调)
新谱视唱两首,要求调性稳定、音准与节奏正确、划拍或击拍协调、读谱流畅,并具有良好的音乐表现力。
C类程度:
【笔试部分】(笔试内容均限定在一个升、降调号以内所有的调)
1. 听辨与听写自然音程(单音程)。
2. 听辨与听写原转位大、小三和弦。
3. 听辨与听写2/4拍、3/4拍、4/4拍单声部节奏,包含各种常用节奏与休止节奏。
4. 听辨与听写常用的大小调式、五声调式的单声部旋律。
【面试部分】(面试内容均限定在一个升、降调号以内所有的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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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谱视唱两首,要求调性稳定、音准与节奏正确、划拍或击拍协调、读谱流畅,并具有良好的音乐表现力。
D类程度:
【笔试部分】(笔试内容均限定在无升、降调号以内)
1. 听辨与听写自然音程(单音程)。
2. 听辨与听写原转位大、小三和弦。
3. 听辨与听写2/4拍、3/4拍单声部节奏,包含基本节奏、附点节奏、切分节奏及其派生节奏。
4. 听辨与听写常用的大小调式、五声调式的单声部旋律。
【面试部分】(面试内容均限定在一个升、降调号以内所有的调)
新谱视唱两首,要求调性稳定、音准与节奏正确、划拍或击拍协调、读谱流畅,并具有良好的音乐表现力。
参考书目:
《视唱练耳分级教程》(第一级)(第二级)(第三级)
中国音乐学院视唱练耳教研室编著
高等教育出版社
30
中国音乐学院
2018年本科招生考试基本乐理考试大纲
一、基本乐理入学考试标准
中国音乐学院本科招生基本乐理入学考试的标准,是根据不同系别、不同专业的特点而设定的。具体标准如下∶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应达到A类程度。
音乐学(音乐学理论方向)应达到B类程度。
音乐学(音乐教育方向)应达到B类程度。
音乐表演(指挥方向)应达到B类程度。
音乐学(音乐声学/乐器学/录音与扩声方向)应达到C类程度。
音乐学(电子音乐制作与技术方向)应达到C类程度。
音乐表演(演唱-民族唱法方向)应达到C类程度。
音乐表演(演唱-美声唱法方向)应达到C类程度。
音乐表演(管弦乐器演奏方向)应达到C类程度。
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方向)应达到C类程度。
音乐表演(钢琴方向)应达到C类程度。
音乐表演(电子管风琴方向)应达到C类程度。
二、基本乐理入学考试各类程度的具体内容与要求
中国音乐学院本科基本乐理入学考试(笔试),是对考生音乐基本理论知识理解与掌握的测试。以下是各类程度的具体内容与要求。
A类程度:
1. 乐音、泛音、律制等基础知识的掌握。
2. 音符、休止符、连音符、谱号等常用记谱法的掌握。
3. 节拍与节奏基础知识,以及识别各种常用节拍与正确进行音值组合的基本能力。
4. 音程及调式中的音程。
5. 和弦及调式中的和弦。
6. 大小调式、变化音与教会调式等相关知识的掌握。
7. 调关系、转调、移调与移调乐器等基础知识的理解与掌握。
31
8. 中国传统民族调式、调关系及调式转换等相关知识的理解与掌握。
9. 乐谱中各种音乐记号与术语的理解与掌握。
10. 近现代乐理基本知识的理解与掌握。
B类程度:
1. 乐音、泛音等基础知识的掌握。
2. 音符、休止符、连音符、谱号等常用记谱法的掌握。
3. 节拍与节奏基础知识,以及识别各种常用节拍与正确进行音值组合的基本能力。
4. 音程及调式中的音程。
5. 和弦及调式中的和弦。
6. 大小调式与变化音等相关知识的掌握。
7. 调关系、转调与移调等基础知识的理解与掌握。
8. 中国传统民族调式与调关系等相关知识的理解与掌握。
9. 乐谱中各种音乐记号、速度术语、力度术语与表情术语的理解与掌握。
C类程度:
1. 乐音体系基础知识的掌握。
2. 音符、休止符、连音符、谱号等常用记谱法的掌握。
3. 节拍与节奏基础知识,以及识别各种常用节拍与正确进行单、复拍子音值组合的基本能力。
4. 音程基础知识的掌握。
5. 和弦基础知识的掌握。
6. 大小调式基础知识的掌握。
7. 调关系与移调等基础知识的理解与掌握。
8. 中国传统民族调式与调关系等相关知识的理解与掌握。
9. 乐谱中各种音乐记号、速度术语、力度术语与表情术语的理解与掌握。
参考书目:
《基本乐理通用教材》 李重光 编著
高等教育出版社
中国艺术教育大系· 音乐卷 《基本乐理教程》 童忠良 著
上海音乐出版社
32
中国音乐学院
2018年本科招生考试指挥系双钢琴乐谱资料目录
序号
曲名
1
海顿交响曲Nos.93-104
2
莫扎特交响曲Nos.35-41
3
贝多芬交响曲Nos.1-9
4
贝多芬小提琴协奏曲
5
贝多芬三重协奏曲
6
贝多芬钢琴协奏曲Nos.1-5
7
莫扎特费加罗婚礼歌剧序曲
8
莫扎特魔笛歌剧序曲
9
莫扎特唐璜歌剧序曲
10
莫扎特女人心歌剧序曲
11
贝多芬列奥诺拉歌剧序曲
12
贝多芬爱格蒙特歌剧序曲
13
贝多芬科里奥兰歌剧序曲
14
贝多芬菲德里奥歌剧序曲
15
莫扎特钢琴协奏曲Nos.1-27
16
莫扎特小提琴协奏曲Nos.1-5
17
莫扎特长笛协奏曲
18
莫扎特双簧管协奏曲
19
莫扎特单簧管协奏曲
20
莫扎特大管协奏曲
21
罗西尼威廉退尔歌剧序曲
22
罗西尼塞维利亚理发师歌剧序曲
23
罗西尼贼喜鹊歌剧序曲
24
韦伯自由射手歌剧序曲
25
韦伯奥博龙歌剧序曲
26
舒伯特交响曲Nos.4-9
27
门德尔松交响曲Nos.1-5
28
门德尔松芬格尔山洞序曲
29
门德尔松平静的大海幸福的航行序曲
序号
曲名
30
门德尔松仲夏夜之梦序曲与组曲
31
门德尔松小提琴协奏曲
32
舒曼交响曲Nos.1-4
33
舒曼"曼弗雷德"
34
舒曼钢琴协奏曲
35
舒曼大提琴协奏曲
36
柏辽兹幻想交响曲
37
柏辽兹哈罗德在意大利交响曲
38
柏辽兹罗马狂欢节序曲
39
柏辽兹班夫努托切里尼序曲
40
柏辽兹特洛伊人序曲
41
勃拉姆斯交响曲Nos.1-4
42
勃拉姆斯悲剧序曲
43
勃拉姆斯学院节日序曲
44
勃拉姆斯小提琴协奏曲
45
勃拉姆斯第一钢琴协奏曲
46
勃拉姆斯第二钢琴协奏曲
47
勃拉姆斯三重协奏曲
48
布鲁克纳交响曲Nos.1-9
49
瓦格纳纽伦堡的名歌手歌剧序曲
50
瓦格纳特里斯坦伊索尔德歌剧序曲
51
瓦格纳唐豪塞歌剧序曲
52
瓦格纳罗恩格林歌剧序曲
53
瓦格纳帕西法尔歌剧序曲
54
瓦格纳漂泊的荷兰人歌剧序曲
55
马勒交响曲Nos.2-9
56
理查施特劳斯提尔的恶作剧
57
理查施特劳斯死与净化
58
理查施特劳斯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
33
序号
曲名
59
理查施特劳斯家庭交响曲
60
理查施特劳斯阿尔卑斯山
61
斯美塔那我的祖国
62
德沃夏克交响曲Nos.6-9
63
西贝柳斯芬兰颂
64
西贝柳斯图翁涅拉的天鹅
65
西贝柳斯交响曲Nos.1-5
66
约翰施特劳斯蝙蝠序曲
67
约翰施特劳斯蓝色多瑙河
68
柴科夫斯基交响曲Nos.1-6
69
柴科夫斯基罗密欧与朱丽叶
70
柴科夫斯基暴风雨
71
柴科夫斯基意大利随想曲
72
柴科夫斯基洛可可主题变奏曲
73
柴科夫斯基小提琴协奏曲
74
柴科夫斯基第一钢琴协奏曲
75
格里格佩尔金特第一、第二组曲
76
格里格a小调钢琴协奏曲
77
比才阿莱成姑娘组曲
78
比才卡门组曲
79
弗朗克d小调交响曲
80
圣桑动物狂欢节
81
圣桑第三交响曲
序号
曲名
82
德彪西牧神午后前奏曲
83
德彪西夜曲三首
84
德彪西大海
85
拉威尔库普兰之墓
86
拉威尔圆舞曲
87
拉威尔鹅妈妈组曲
88
拉威尔西班牙狂想曲
89
埃尔加交响曲Nos.1-2
90
埃尔加谜语变奏曲
91
埃尔加大提琴协奏曲
92
埃尔加小提琴协奏曲
93
霍尔斯特行星组曲
94
肖斯塔科维奇第五第九交响曲
95
拉赫玛尼诺夫第二交响曲
96
普罗科菲耶夫第一第七交响曲
97
斯特拉文斯基火鸟
98
斯特拉文斯基彼得鲁什卡
99
斯特拉文斯基春之祭
100
斯特拉文斯基士兵的故事
101
科普兰阿帕拉契亚的春天
102
巴托克乐队协奏曲
103
哈恰图良小提琴协奏曲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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